聪喆's profileLAST UTOPIA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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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PS:一直以来,我都在写一些奇奇怪怪的文章.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我只是想一个劲的写下去,就仿若人活着的惯性.
  文字其实是我骨子里的东西,读着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就仿若是理发时看到镜子中的自己,有些时候,我总是无法以一个完美主义者的角度直视自己.
  这样的一篇文章来自我的QQ空间,其实我还是想写完的,这个文章有一种先知的holy character,但是我仍旧没有完成,偶尔我也会惭愧,像个喜欢跳票的小孩。嗯,当时写的时间是2008年3月7日,今天是2008年11月7日,在这八个月间,没有发生什么事,有的只是我的懈怠。懈怠得有点像时间停滞,而我在这样的停滞中,总会忘记了自己曾经也是有点小才华可以写点文章消遣的……
 
说明:不知道多久没有更新了,打开空间,虚荣地看看访问量,接着看看自己写的东西,我总是莫名地有一种滑稽的感觉,然后失落地想到我已经在这样一个地方失踪了好久好久。 
  有那么点失落,有那么点强迫。我发现我就这样走入了一个怪圈中,无数次想着写篇像样点的东西来更新,然后看到电脑的时候不由自主地感到懈怠,然后自动地看电影去了。其实呢,最近我一直在想着那么一些话,有些话在我脑海里飘荡了好久,自己的,别人的,听到的,记住的……
  好吧,也没有什么,静静的写,不带期望的写,写只是那么一种行为,不再期待着通过这么一种行为来达到某种意淫状态的天花乱坠。散乱满地的类似鸡毛的生活,无边无际的类似空中楼阁的我的想法,也许总有一天会通俗地凋谢成一朵朵惨白的曼陀罗。
  嗯,这么说吧,如果有那么些人看到我写的东西,我希望,能告诉我,你们的共鸣或者愤怒或者高兴或者从容或者寂寞。其实呢,我还是残存有那么些好奇的。

一、赵浩
  22岁那一年我很喜欢看天,很偏执地喜欢孤独痛苦和彷徨。
  就在那么一年里,我偏着头走在星光灿烂的秋天的北方的夜空下,呼吸着污浊晦涩滞重的空气,我就是这么个样子渐行渐远走进了一片朦胧的空明之中,同时内心无比地憎恨米兰·昆德拉。

  24岁那一年,突然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安安静静地写东西,内心无比的喧嚣,就在那么些个日子里,开始义无反顾地怀念普鲁斯特

二、

三、阿喆,阿喆
  阿喆很久没听Linking Park,渐渐忘了那首曾经熟悉的Numb。

  阿喆是我……
  罗罗·汤玛西
  …………
  某年某月某日的前一天,如下……
  …………
  某年某月某日的清晨,我,醒来。起床、洗漱、吃饭、骑车、上班……
  某年某月某日的中午,我,下班。回家、吃饭、睡觉、做一连续性的梦、醒来、起床、洗漱、吃饭、骑车、下班……
  某年某月某日的傍晚,我,下班。回家、吃饭、电影、洗澡、上网看书、睡觉
  …………
  某年某月某日的后一天,如上……
  …………
  2008年3月17日,我醒转过来,躺在床上,感到一阵阵的眩晕,带着一种突如其来的滞重,我有点窒息,想起了梦中的罗罗·汤玛西。
  我,在某年某月某日的循环里,无所适从地,遗失了,最重要的自己……
  
  我是阿喆
  《死亡之书》

Holy Shit

说明:我,已经忘记了很多东西……
      从那天起,我决定忘记,决定不再反反复复地描述我的记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忘记了有这样的夜。很多年前,我曾经喜欢躲在这样的黑暗中写东西。

      起身,关了灯。
      电脑的背光无比辉煌,cpu风扇和硬盘旋转的声音交织,夜在一瞬间无比空灵。
   我想,我只是忘了,两年零两个月之前,我就是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编写故事。
   我不会讲述,我只会写,写了一片一片豆腐块大小的,垃圾……
   我想,我只是长大了。
   不再迷恋被发现,不再迷恋阴暗的自我,不再迷恋在黑暗中裸露自己孤独的心……
   倾诉、压抑、疯狂以及暴力,也许真的忘了。
 
   有些年头后的我,忘记了从前。
   但,还是残留幻想。
   就像,就像,长着翅膀的白蚁
   挣脱,翅膀断落,只是为了同为食物的木头
   也许,幻想是我的本能
   是白蚁镂空的家具
   我喜欢站在喧闹中,看着人群
   落寞,而又狂欢
   像个救世主
   像个疯子
   像,我自己
 
   所有的故事,自然,而又从容地,
   流淌过我的大脑
   就像落差巨大的瀑布
   一瞬间的过电流
   我想起,这些年来
   我成为了什么样的怪物
   故事,像冰块一样融化
   滴下,然后融合成了一个个的文字
   最后,文字又组成了一个个的图片
   
   我喜欢在安静里码字
   就像我喜欢在上厕所的时候看杂志
   这让我感到自己的生命通过排泄似的发泄得到一种
   抽象的
   升华
 
   我总喜欢做梦
   我总是梦到时钟
   我总是拿着时钟不停地逆时针,旋转
   它的时针
   我在梦里,逆流
   我看着我的电脑,从酷睿走到奔腾
   从晶体管走向半导体
   又,哐当哐当地
   从一个硕大的玩艺变成了算盘
   人类历史跨越数字
   忘记文字
   回到
   结绳记事
   最后,皱缩成了一团团的氨基酸
   我,浮游在
   原始的海洋里
   学会了
   看透
 
   因此,无比寂寞
   …………………………
 
一、螳螂
    

1587年的呓语

说明:  As I was going up the stairs
           I met a man who wasn't there
           He wasn't there in today
           I wish,I wish
           He was gone
           ……
                                                                                               --《致命id》

     虚空被放大,压抑在盘旋,也许是真的,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够安安静静、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够本本分分。

     只是偶尔我总会感到一阵阵莫名的悲伤,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冷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迷惘。总有一天我们会有一种走到尽头的感觉,激情会过去,寂寞会升华,人生会无趣……

     安静的时候,请想想我们的人生,空虚、无聊而又虚假;眩晕、崩溃、抓狂以及遗忘。在阳光弥漫的日子,我总喜欢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在风中微笑,不是因为温暖,而是仅仅是因为思念以及某种形而上的自由。自行车可以在风中滑翔出无穷的弧线,我们的人生却只能单行线般地走向落寞,也许这就是所谓的Ces't la vie。

                      ……………………………………………………………

  很多年后,每当夜深难寐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小时候的一个梦。有些梦根治在记忆的深处,只有最安静的时候,我们才能听到,听到这样的梦跟我们轻声呢喃。每当咖啡喝多的夜里,我总是睡不着,我总会想起

(continue:总会努力去写完,文字其实是有魔力的,总是在烦躁的时候让我安静,总在寂寞的时候让我狂欢。不过请不要对我好奇,我只是个迷恋文字的孩子。)

 

一、My December

二、1587年


三、核舟记


四、呓语


五、C'est la vie

第一次被点名

说明:第一次被点名,还被三人点,荣幸啊!那个啥啊,我觉得我就不给我认识的人添麻烦了,这样不好。。。。。。
 
 
现在几点:19点59分59秒59毫秒,我家时钟是秒表 
你的全名:杨聪喆(小名太多,吉吉&耳总吉吉&死胖子之类的无数,被人乱叫养成了我喜欢起别人外号的好习惯%&#。。)
你现在正在听谁的歌: 艾薇儿
你在哪里读书工作:福建
上一次吹蜡烛的数目:今年没有蛋糕,所以没有蜡烛,所以没有吹蜡烛的数目……以前的记性不好忘了
你通常吹熄这些蜡烛的日期:没电刚来的那刹那
你们家养过什么:养过什么重要吗?真的重要吗?。。。。打算养只猪猪,嘿嘿
星座:libra
你有纹身吗:傻x特有的装饰性东西
喜欢目前的生活吗:看过我笑吗?看过我哭吗?
喝过酒吗: 没喝过不是男人
不爱吃的东西:姜片
喜欢吃的东西:能对胃口的都吃,谁叫我属猪。
喜欢喝什么:可乐、咖啡还有大红袍
最喜欢的数字:36、39、46、25、3122020125还有我用过的三个手机号
最喜欢的电影:多一点没事吧,但是多了就不是最了,而是最喜欢的电影之一了,忍
喜欢看哪一种电影类型:恐怖、悬疑
喜欢的卡通人物:没有,不喜欢所有非真人的电视或电影
喜欢的品牌:衣服只要我喜欢就够了,没牌子都行,硬要说有的话,也不少,比如intel、amd、ipod、nokie等等等等等等等。。。。
最怀念的日子:狂欢的日子以及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的日子
伤心的经验:怎么不加个最字啊,我伤心的事好多,都麻木了
最喜欢星期几:5,无所谓了,基本哪一天都一样
最喜欢的季节:冬天,想抱着某人睡觉觉
喜欢的花:这个同伤心的经验,太多
喜欢的运动:足球,如果旅游也算的话也是
喜欢的冰激凌类型:不要化了过期了就行,我要求不高
最怕什么东西:迷惘
如果有来世:活着好累啊,能不能不转世啊
最讨厌的事:嘈杂
最喜欢的事:和心爱的人去旅游(其实我是想说去流浪的,但是呢,她不一定喜欢……)
想做什么职业:自由最好
你们家住几楼:平房四合院
觉得自己十年后会在哪里:等我转完地球仪了啊。。。。。。
寄这封邮件给你的上一个人是谁:boss&小姚同学还有李敏同学(荣幸啊,嘿嘿……)
无聊的时候你大多会做些什么:想东想西,发愣,现在都了个毛病就是想某人。。。。。。
世界上最恼人的事:烦的好多,一烦就是恼人,恼人的时候怎么衡量得出最来啊
世界上最好的事:失去记忆
觉得同性恋如何:支持,虽然经常口头对他们不敬
如果有人误会你:无所谓,我的偶像是雷锋
有想过要怎么对付你讨厌的人吗:想过吧,还是很恶毒的,最好是半身不遂下半辈子靠吸管进食
通常几点上床睡觉:不定,这个是隐私
你觉得谁会先回这封信:我不会发出去给别人添麻烦的,我很乖,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你觉得谁是最不可能回复的人:???都说不会发了啦
你现在最想见到的人:XX她自己知道
你想在几岁结婚:28(实岁,消息好灵通啊,刚跟我妈砍过价)
有想过自杀:想过,但是自杀是怯弱的人干的

最希望谁回信:又来了,都说不给别人发了啦
想不想和发邮件给你的人一起吃个便饭:工资太少,还都美女发的,我看算了,叫女生掏钱我不习惯。。。。

时间的味道

说明:在漫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就写了这样一个东东。我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很懒,懒得无可救药。很多时候,我会自己感到惋惜,但是惋惜完了我又会躺回床上无厘头地接着做我的春秋大梦。还给自己编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宁静致远。汗颜,心里自己默默地想,自己的文字不够干净不够剔透太过喧嚣太过浮躁,给自己一段时间好好的沉淀下也许我能写得干净利索点。其实呢,这些都是shit,我只是懒得去写,有几分是因为累了,有几分是因为郁闷……
 
    振动,习惯性地打开手机。 
  短信里林说,央五放着95年美洲杯,那一年的卡洛斯留着长发…… 
  那一刻,我正站在家门口的铁栅栏门那,等着开门。看不见的月光,听不见的风声,很多年前我亲手种植的茉莉,妖娆地盛开,妩媚的香气,轻轻地弥漫满了宁静而糜烂的夏夜的空气。 
  离开林家的时候,我说,明天踢球或乒乓如何,他笑了笑,说了些老了之类的话,然后转身我离开。走过无数的夜路,我熟悉这个小城的所有小巷,但是我不明白同样的夜今天为何让我感伤。 
  自行车摩托车汽车衣饰店便利店药店。不停地在拥挤的街头穿梭,人流如织,寂寞如潮。蓦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一个黄昏,我们踢完球一起离开球场的瞬间。林抛来的一瓶矿泉水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精准地击中了我的眉角。撕裂,然后血缓缓地流淌,颜色死红,香味腥甜。想到这的时候我落寞地笑了笑,不晓得这些年来什么东西变了,瞬间惨白的不只流血的脸还有我们荒诞的童年以及我们模糊的记忆。 
  时间的味道,像是绣在女人红肚兜上的血红色残阳,黯淡而又模糊。 
  我们不再是从前的样子,成长是绞肉机,偶尔会在最深的夜让我想哭,让我的记忆血肉模糊。
 
  很怀念以前肆无忌惮地结伴回家的日子,但连从前的街都面目全非,每当我骑车路过以前熟悉的地方时,我总会停下车来默默地驻足,我很希望什么都没有变我依旧活在从前那个衰败不堪的小镇上。当我路过超市,路过公园时,我总会禁不住望进去看看里面喧闹的人群,我感觉我的生活慢慢地被同化。我们再也回不去,我感觉记忆开始变得陌生以前的世界坍塌变形完完全全被城市化强暴了。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能梦到从前的世界,因为那里有我的童话。
 
  很怀念蹲在凤凰树下给我们画永动机草图的那个背影,超的那个形象永远地烙在了我的记忆里,这是一种象征但是我说不上象征的意味,我知道我想到这个的时候总会感到莫名的振奋。后来写诗的飞肥为生活钻营的超,也许再也不画永动机了。就像那天夜里路过超曾经租住过的小屋,突然发现里面有另外一户人家在看电视。在那么一刻,我突然很想随便抱住一个路过的人痛哭,仿佛以前的记忆都是个骗局,生活也许从来就不是这样子的。
 
     很怀念以前那个骄傲地带我看他种的花的猴哥,虽然他也像从前一样喜欢欣赏漂亮的字画。愤青和伪愤青的界限是微乎其微的,这个转化自然而又难于觉察。在某个五月的晚上,猴哥跟我说那是他种了五年的百合,开了七十朵白色的花,暗香浮动。我才突然想起多年前猴哥拉我爬过墙头,在学校春晖园里偷鸡摸狗的日子。阳光穿透我的回忆,什么东西都面目全非。疯狂把妹的猴哥(看到了别砍我),穿过黑发的他的手,不晓得能不能抓住自己的悲伤。走在别人的城市,用别人的方式生活,我们都不是孩子,忘记很多年前郑智化的那首游戏人间吧,昨天我又听了,其实一点也不好听不知道的还有为什么那时候的我们喜欢呢。想到这的时候,我轻轻地舔了舔嘴唇却感觉不到苦涩。 

continue…… 

  躲在下雨的七月的芒果树下,雨滴沿着不大不小的叶片打湿我的衣裳,忘了是什么冰释了我的惆怅我的压抑。骑车路过积水的街,我听不见的清晨翠鸟的鸣叫,亦闻不见的夜里盛开的昙花的异香
诗人戈麦曾经感慨过的南方,雨水顺着屋瓦淌下的地方,都曾蔓延过什么样迷人的故事。中古的家族、遗忘的历史、支离破碎的顽固、光怪陆离的传统,我们都活着这样的故事之中。所有类似的故事,重复着从前延续着未来,时间总是这样回环往复,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希翼,没有什么东西不能从头来过。其实隐约在我心底的,是春夏之交的柳絮及木棉絮飞扬的街角,是秋天的银杏叶灿烂的金黄,是冬天透过覆盖着雪花的窗户看到明丽的星空。 
  我们都曾是诗人,但是诗人总是砍不过现实。 
  我很怀念跟光头一块通宵的那个十一,拥挤的人群,透过报纸刺穿身体的地气,我们就这样在阴冷的十月份的北京天安门广场上相对无语。我曾经感到过的寂寞感到过的痛苦,也许真的没什么,走过黑暗的北二环,路过依稀灯火弥漫的什刹海,夜里垂钓于护城河的老者,踩着滑轮掠过身边的少年,漫天飞舞的信鸽,这是我们一块通宵去看升旗的日子。我们都郁闷,没有工作的光头四处游荡的我,但是那样的日子也似乎是快乐的。还好吧,总会有我们的生活,总会让我们在某个夜里醒过来,想起以前,我们是这样的路过,在痛苦中路过我们的快乐。后来,后来,快乐,只是个词汇…… 
  同样怀念的还有离开前的那个冬天,小晖没有暖气的屋,自己侍弄的火锅,单人床上狭小的空间,没什么我能忘记。我们是最合拍的朋友,一起疼痛过的日子,一起走在北京街头的日子,一起大口吃肉一块大口喝酒的日子,这些我永远记得。我一直希望你能一直好好的,在异乡的日子孤苦寂寞,但我知道你一直比我坚强。
    时光的河入海流,如今我们分头走。又到凤凰花开的路口,又想起了我们一块长大的日子。每当一个人安静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些事情,所有我们成长的故事,所有我们不经世事的天真。有些时候,我真的很想弄明白一个问题,到底呢,是我太念旧,还是我的记忆力太好呢。也许,忘记后就不再痛苦,不再痛苦自己曾有过的理想,曾有过的压抑痛苦……

神的孩子都在跳舞

  打开cd,坐在灯光照不到的房间的一隅,忧伤的blues在这月光倾泻不进的房间里流淌着,我有些晕,我坐在那昏暗的角落里捧着一本厚厚的《on the road》……
   在2007年的五月末到六月初一周的时间里,我开始了一场几乎是一个人的旅行。
其实,我想这也能称为一种放逐,因为懒散因为迷茫因为绝望……
  我很希望我能走在一条看不到头的路上,风景单调,笔直的路一直延伸到地平线的地方。那个地方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而我的行走也不是为了寻找一个起点或追寻一个目的,我要做的仅仅是行走,这才是重要的。
   但是我没有办法摆脱庸俗,浮光掠影地逛过了一些城市,才发现原来想象跟现实差距竟然有如此之大,才明白什么叫名不符实。回到家后,我才发现真正得到愉悦的是火车上的日子,以及我怀念的是站在南京长江大桥上呼啸的风中体味到的那种生命燃烧的感觉。
  你听得到身体里呼啸的声音吗,很多年来它一直在那不停地喧嚣,它传透身体刺穿最黑暗的夜,它轻轻地摇晃耳膜它温柔地告诉你“孩子,让我们跳舞吧,在生命的每一天让我们尽情的舞蹈……”
  声音空灵而又冷寂,在最深的黑夜里徘徊在每个失眠的人们身边。我听到过,你呢?我知道的是,在最深的夜我总是为这样的声音感到恐慌,像轻风吹过了幽深的小巷,像大雨落在了错落的屋瓦,像河水挣扎过了狰狞的乱石,我总会在声音的尽头惊醒过来,在那一霎那我感觉不到自己的生活,在那么一刻我为这样的生活止不住地呜咽。
  我一直在寻找,我希望有一天我能找到这样一种生活,在那样的生活里我不再感到迷茫我不再在最幽暗的夜里惊醒,这样的生活充满了质感,我宁愿为这样的生活燃烧我卑微的生命。
 
一、流浪的吉他手  
  走进地铁通道口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十八岁那年,他背起心爱的吉他,他说他要只身去天涯。
  我站在
  
 
二、查理斯·特里克兰德的两个儿子
 
 
 
三、凯鲁亚克及其他
  

queen

夜色撩人 倒 你肯定不会记得

在某个拐角的酒吧
有个女孩
深红色的眼影
长长的黑色的睫毛
大大的眼睛
深红的唇彩
还有一个绿色的莫西干
知道你都忘了
我记得你身上的古龙香水的味道
以及你身上腥臭糜烂的悲伤
还有我记得的
你说的哈
你说我身上有一股遥远的香气
嘿嘿
其实
我忘了
告诉你了啦
是那街角拐弯处
卖杂货的大婶
送我的
她说这瓶过期
扔了可惜
西西
本来只卖十一

夜 没月
舞台 烟雾有点浓
穿着超短的百褶裙
风从台后出来
掀动我的裙摆
我看到舞台下
有人
秉住呼吸
有人
欢声雷动

喜欢
这种暧昧
这感觉很好
我看到那时你的眼色
有一种野兽的
凶狠
这感觉很好
我看到那时你的鼻翼
轻轻地温柔地
翕动
那一刻
我迷上你
我发誓
不是因为
进来前我看到的
你在泊那辆最新款的
宝马

他们叫我queen
说 我是吧台上的皇后
哦 是吗
我不觉得
他们说
很喜欢看我撩人的眼神
很喜欢看我摆动的纤细的腰肢
嘿嘿
还有
那个飘动的
短裙下
的风光

怎么都这样
不过
音乐响起时
总是禁不住的 我
开始 跳舞
嘿嘿
夜 要用来销魂
不是吗

累了
喜欢找个吧台
要一杯苦艾
绿色的液体
变幻的灯光 让人遗忘
你 打了响指
抽着烟的我
悠然地 吐出三个烟圈
陶醉下
顺便
装做 没看见
queen  queen
倒 我可不是吧台服务
所以
知道
什么时候
要装嚣张 嘿嘿

你走过来
带着谄媚的微笑
说 可以请你喝酒吗
不 我TM可不喝
丫挺的想干嘛
说着话
顺便把烟喷到你的脸上
看着可爱的脸
努力地会有的反应
嘿嘿

跷起二郎
轻轻磕掉烟灰
红色 指甲
在灯下反射出
一种暧昧的
无奈


其实
你很可爱
可以和你出去
我知道
你只想搂着我的腰
疯狂地
亲吻丰厚的唇
手指爬过我起伏的身姿
嘿嘿
跟着黑夜一起
我们
喘息
我们
叹息
我们
哼哼唧唧
……
孤独的夜
会过去
知道 你肯定这样想
醒来 什么都没有发生
你 开走宝马
我 等着下一个夜晚
跟某个暧昧的
男人
暧昧地做爱
我们的生活
不会再有交界

嘿嘿 当然不会这样说
你说走吧
交了酒钱
说在外面车上等
我冷漠地 抽完了烟
知道
我是queen
每个夜晚
都会这样度过
不知道什么时候
这样的生活
是个尽头
希望
真的希望
你的宝马
其实是借来的
那样 我只为漂亮的你独舞
但是
可能吗
笑了笑
嘿嘿
走吧
其实
蛮喜欢 你的微笑
蛮喜欢 你宽阔坚硬的胸肌
以及 那辆黑色漂亮的宝马
不如疯狂
不如疯狂哈
byebye
我是
夜色下的
queen
我是
没人能
理解的
queen


 

转身 风流云散

说明:我一直很欣赏梁实秋的长篇散文,其中又有一篇写他在清华的生活尤为喜欢,所以就想着也写一些长点的散文之类的东西(如果能称得上是散文的话)。这一部分是关于行走和回忆的故事,在一段不那么长的时间里,我独自行走在北三环上,对于一个容易想入非非的人而言“独自”是一个暧昧的词汇,而我就是在这样的暧昧中愈行愈远,当思绪无边无际的时候,我就走进了回忆……
 
楔子
  当这篇文章行将开始的时候,我知道我又将面对久违的尴尬。
  我曾经无比地憎恨写一篇文章的开头。还是孩子时,当我不得不开始一篇作文的叙述时,我总是无比沮丧,然后我就会频率极高地去咬铅笔(顺带说一下,那时候穷只能用铅笔)。当然铅笔也不是白咬的,有些代价说来总是惨重的。由于不加节制地咬铅笔,咬坏铅笔无数,所以每次我开始写作文时,我妈总会掇把凳子坐在我边上(主要心疼铅笔,都是钱买的呀),一旦我作势要咬时,我妈总会不失时机地给我一暴栗。由于铅笔咬断过多而且后面半截铅笔总是不小心被我吃下去加上我妈长期对我头部的耕耘,终于有一天醒来时,我发现我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我的肤色因为铅金属富集作用突然变成了一种近乎咖啡的墨色;而头部由于受长期的不公正待遇义无反顾地变成了方形,同时长期的敲击也也造成了我的双眼逐渐向两侧漂移,因此我的两个眼睛就老死不相往来地长到了脸两侧的平面上去了,脸的正面面积也因此萎缩而且只长着嘴巴和鼻子,换句话说后来我的脸部就长成了比目鱼的模样。再后来,我被公安登记为失踪人口,因为变化突然没有人能认出我来。基于我的例子,我认为这个世界之所以有人失踪,主要是有人突然变形。既然没人能认出我,所以我决定离开,生活在别处。后来有人把我的故事写了下来,收录在唐传奇里,在别处的生活里,他们唤我做昆仑奴……
  也许我只是郁闷了,所以写了一个类似变形记的东西来揶揄自己。我开始弄不清为什么要去写这样的一篇文章,难道仅仅是为了纪念一段消费在回忆的行走,又或者仅且为了回忆本身。我很迷惑,但是同时我想说的是我很喜欢卡夫卡,并且不正常地喜欢他的那个变成大甲壳虫的故事,因为我本身也不晓得为什么今天我会成为这样一个人。基于这个意义而言,回忆也并非那么糟糕。
一.回忆是个筛子
     当一个人开始回忆的时候,他也就老了。
  我能够想象的到,一个人在路上一边行走一边苍老的样子。这样的一个人在我的想象里开始像在面粉房里工作的面粉工人,回忆就像是不断落在身上的面粉。当面粉多到一定程度时,面粉工人就会像发羊癫疯一样地不停地抖动身子;而人也一样,当回忆开始变得沉重的时候,我们也会开始叙述,那时候人也就老了。
  遗憾的是,记忆是个筛子。当行为、事件不可避免地退化成为回忆的时候,你会发现存在你大脑里关于一件事的东西也许仅仅只是暧昧的微笑甚或哀怨的眼神,又或许你会发现也许你记住了事件本身而忘记了到底是和谁一起完成的……
  我很抱歉,请原谅我的直白,我们其实都是顾影自怜地开始回忆,最后回忆本身也成为了最利己的东西。又或者说,很多时候我们都故意忘记了很多我们不愿意记住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遗忘的部分也许更重要。所以,我们的记忆总是片面而又矫情。
  下面是一点关于回忆的东西,也许不连贯也许不顺畅,但这是因为本身漏掉了很多东西。并且请原谅我叙述过程中在所难免的片面和矫情。
 
  我想故事也许可以从一个暑假的夜晚开始。
  南方的夏天是滞重,我在其中生活过了二十来个年头。今天同样如是,但分外的不自然。那时候我正懒洋洋地倚坐在晖家的硬质沙发上,对面风扇无力地摇着头送来了绵软的风。这可以是大学暑假的任意一个晚上,因为本身我忘记了这样一个晚上,在这样的回忆中其实我仅仅只记住了一件事和一句话。但是我执意要让这个故事发生在周一,因为这样一个夜晚会因为《天下足球》的播出而显得更加的喧闹而又力不从心。
  不管怎么样,我们都是最好的朋友。我接过了晖递过来的茶用力啜了一口,我心里知道今晚将要上演的剧目,注定有人会因此而受伤。在这样一件事发生过若干年之后,超打电话给我问我说有女友时,我笑着说没有,我知道的是我会记住那天晚上朋友发生的事,不管怎么样我不打算伤害别人,倘使可能的话对于感情我宁愿受伤害也不愿意背负道义上的苛责。超笑了笑,他说,你也过分犬儒了,你怎么知道别人怎么想?
  其实别人怎么想我想不重要,这是我的行为准则,我必须遵守。
  但是这个故事不仅仅是关于爱情的这一件事的,它只是一句话的插曲。
  “看过沙漏吗?”很多年前有个女孩曾这样问我。
  死亡是最伟大的情人,我不知道的是,当她在等待最伟大情人来临时,是如初恋的小女生般因青涩而两脸红潮瑟瑟发抖,抑或是如做好饭等待丈夫回家吃饭的主妇一样澹定从容。
  在那个夏日无风的夜晚,当朋友的女友或者我们从前的同学出现后,我听到的一个消息是,她死了。
  我感到惋惜,我感到震惊,另外我感到羞愧。
  我对一个生气勃勃的生命的逝去感到不可避免的惋惜,我很羞愧,这是一种庸俗的情怀。因为这种情绪在我的身上很容易出现,我是一个同情心丰富的家伙,每当我种的花或者养的动物死去的同时,我也会有这样的惋惜。因为我曾经看着它们鲜活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然后突然就这样消逝了,生命脆弱得让人不由得不去感伤。幸运的是对于这样的一种泛滥的惋惜,中文里有一个褒义词叫“博爱”。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是很有法国大革命精神的。
  但是,她是我高一时的班长,就这样把一种博爱加在她身上,我也不由得不鄙夷我自己。
  很多年前,当我还是一个高一的学生的时候,我曾无比地热爱在课堂上睡觉,就像一只喜欢在泥淖里滚爬的猪。我无所谓,我足够聪明并且志向短浅。我坐在班级的倒数第二排,当阳光透过窗户撒到的桌上的时候,我总是会情不自禁地开始睡觉。在一个拥有80好几人口的班级里,我们总是活在老师的视网膜外。在很多年后,我总会高兴地想起那一段慵懒而又迷惘的日子。我总会想起我后桌的画港式漫画的同学,在浮尘漫天的阳光中给我看他作品的神情;我也总会想起另外一些同学,多年后当偶尔我抑制不住想看漫画或武侠时,我总会想起他们的鄙视,他们总是教育我说,上课睡觉浪费时间至少应该用来看漫画或读武侠。在那个寂寞的学年,在我的记忆里,他们才是我的老师。我们都不是好孩子,但是至少也没太坏。
 
  

两只抑郁的狗

说明一:很久没更新了,其实我想写这篇文字由来已久。这样一段文字其实是写给自己和某人的,如果某天这某人凑巧看到了这样一篇带隐喻的文章,我希望他能明白一些东西。另外还想说的是,看不懂没关系,这样的故事完全能当成伊索寓言一样的玩意来读,说到底我的本意不是为了深沉,重要的是开心就行了。
一.狼狗
  很多年后,我仍旧会不期然地想起曾经养过的一只狼狗。
  然后我会执迷不悟地怀念。看着它留在我手上的伤痕,无端地怀念它冷漠孤傲而又哀伤的眼神,无端地怀念那一年它离开时落落寡欢的样子。
  你还好吗?不知道你是否如愿成为了一只吉普赛狗,抑或是早成了别人的腹中美食。我想到你的时候,还是希望你能一直好好的一直很快乐地流浪。因为你是一只生来为了流浪的狗,既然锁链锁不住你,那我就希望你能流浪终老。
  我总是想着你又辗转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在夜色行将降临的黄昏,孤独地躺在某个城市的某个未知的角落,保持着一个仰望的姿势眺望远方。风轻轻地吹,你披着满身的红霞,然后静静地睡着了,在莫名的远方未知的梦开始变得模糊。想到这的时候,我开始明白,你其实是一个彻底的犬儒主义者。想到这的时候,我总会为你高兴,你终于找到了你想要的自由。你曾是我童年里最好的朋友,虽然你给了我一道永生难忘的伤,但是伤痕永远是一段真实的历史。他们听到这样的故事总是会耸耸肩,然后笑着跟我说其实它是我潜意识里造出来的自己的幻像,然后总会恶俗地建议我照照镜子。听到这样的话时,我总会抚摸着自己手上的伤痕落寞地想,这样一道伤疤同样不能证明什么。只好寂寞地走开。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能理解它的故事的人。但是我一直没找到。而我却慢慢长大,然后开始明白,有些东西在心底,永远没人能懂。所以我开始变得冷漠开始变得孤傲开始变得眼神寂寞哀伤。换句话说,我开始变得像那只我养过的狼狗。更有甚者,我开始想要去流浪,因为有人告诉我也许远方有我奢望的理解,而且我想的是去找到我的狗然后就能证明我的正确。
  但是,我开始绝望,我流浪了很久,我看到了无数的人。我尝试着跟无数的人讲我的狗,但是他们总是习惯冷漠地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嘴脸。我开始习惯所谓的人,我觉得他们甚至不如那条抛弃我的狗。我变得绝望,我觉得我还是寻找我的狗来得实在。但是,我却一直没找到它。
  原谅我的喋喋不休。我只是想最后讲一遍它的故事,然后忘掉这件事。或者就像人们说的,其实压根就没这回事。
  
  我会记得当年见到你的情形,仅仅是因为这道疤。那时的你仅有几个月大,又瘦又干瘪,安安静静地蜷在奶奶的手上。当我兴奋地跑过去看你时,我发现你安静的眼神陡然变得彪悍,你从奶奶的手上跳起来,狠狠地咬在我的手上……当疼痛开始慢慢退却时,孩童那时的我心里充满了怨毒。这是我们最早见面的故事,当我长成现在这样时,我才发现原来你才是我一辈子最好的老师,因为你教我永远不要相信别人。因为很多人都跟你一样,在他们温柔微笑的背后总是藏着一把闪亮的匕首。这些年来我 开始变得沧桑,我以为这都是拜你所赐,这样我就不会再受到伤害。我冷漠地流浪,我穿梭于人海,就是这样,我不再拥有别的故事,你成了我一生的故事,因为我不再相信不想相信。换句话说,我的心早就老了。
  伤痕是有代价的,我知道你不懂,你也许会以为锁链就是狗的宿命。但你错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咬我,但我绝对明白他们为什么给你加上镣铐。你呀,从小就是一只叛逆的狗。他们永远不相信这样一只狗是安全的,他们只相信一点,那就是,一只带锁链的狗永远是安全的。随着你慢慢的长大,那条坚强的锁链就一直陪着你。
  你是一只不自由的狗,我知道你不快乐。
  你开始喜欢眺望,眼神开始变得迷惘。
  小时候的我不知道你的悲伤,自由是你的空气,我不明白。我只知道你开始变得低落,经常满腹心事的样子。很多次,我出去遛你的时候,你总是说低着头,经常的事是你走着走着就一头磕在电线杆上了。他们却总是喜欢问我遛你时发生的事,当听到你又磕电线杆上时,他们总是显得很开心。在那个无趣的时代里,你是他们生活乐趣的源泉,你知道吗?当你离开远行之后,他们才开始喜欢电视,而这仅仅是因为没有你。
  还有,后来他们总回忆说,你其实是一只得抑郁症的狗。
  抑郁,那时的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你的抑郁确实是我童年里最好玩的事情。我每天就是等着放学,然后就疯跑回家。回家就是为拉着你不停地遛。因为这你也开始得到我的原谅,你因而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他们说,黄昏是众神的狂欢。每天,当黄昏的红霞落满我稚韧的肩膀时,我总会拉着你出来逛街。黄昏同样是我的狂欢,但是却是电线杆的不幸。那些年头里木质的电线杆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因为你的撞击,它们退休的特别快。但是你仍旧懵懵懂懂,你幻想着你要的自由。
  我开始慢慢的变大,你也不停的成长。当你最后一次撞上电线杆时,我发现你开始撕咬锁链。我不知道在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受过什么刺激。也许你看到翩跹的蝴蝶,也许你看到北归的大雁,又或者你看到了自己不自由的哀伤。你开始觉得受伤,你开始觉得愤怒。你的眼神也变得凌厉,开始不停地仰视远处的山,开始不停地注视辽阔的天。
  他们却说,该给你换根更粗的锁链了。
  
  很多年后,我还会想起那些个下午。他们给了你更坚强的锁,将你绑在家里的桑树边上,你是彻底不自由了。当午后的阳光漏过茂密的树叶射入你的眼睛时,我看到你的眼睛缓缓地润了。那时的我不懂你的哀伤,我看见你静静地趴在树荫下,浑身寂寞的气息,你是彻底抑郁了。但是每天的遛狗时间成了你的节日。你在带着悲缅性质的稍带自由气息的时段里不停地撒泼,你不停的奔跑,朝着夕阳的方向不停的奔跑。那个时节的遛狗是我最不好的回忆。我总是在你的背后追着,等我实在跑不动的时候,锁链会自动拉直,然后等颈环勒痛你的脖子的时候,你会停下来吐着舌头,满眼同情地看着我。
  当你逃离之后,我才明白,其实你的奔跑只是一场越狱的开头。
  然后有一天回家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你的犬牙满是血迹。落霞满地,你冲着斜阳站着。风夹着一股肃杀的气息,你冲着远方不停地吠叫,血沿着你的嘴角不停地流下来。我望着夕阳下你细长的身影,突然开始明白其实你是关不住的。
  你一直就是这样一只桀骜不驯的狗。他们不喜欢你,但是我却不这样认为。
  他们看到你撕咬了一下午的锁链总会显得高兴,他们一直以为你只是只缺根弦的狗,生来就只是他们生活的佐料。你给他们快乐,这就够了,因为你只是一只狗,不是吗?
  那天以后,我总会发现你高扬嘴角带着血迹。而你和生活抗争的下场就是折断你最为珍视的略带狼性的獠牙。你成了一只普通的狗,但是你仍旧不放弃自由,你只知道你仅有的机会就是咬段枷锁,然后自由就会触手可及。
  
  当有天下午,我发现你开始绕着树跑的时候,我知道你的离开已经不远了。你绕着树不停地转,当锁链完全缠在树干的时候,你就会反过方向来接着跑,接着绕树跑。你就是这样不停地绕着树作螺线形运动,当你跑到最熟练的时候,我总是一看到你就开始头晕目眩,并且突然有一天突发奇想推出了地球是在自转的。他们很惊讶地看着我,他们认为这并非是一个小孩力所能及的。但是我的推理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既然我站着看你都能头晕,那么这地球就肯定不是静止的。后来你离开了,我长大了,但我再也找不到真理了。我一直再找你也是为了这个。
  你离开之后,我很伤心,但是伴了你好几年的桑树就更伤心了。他们总会这样跟我说,因为你一次次的绕着它跑把它的树皮给磨掉了,然后它就自己缺矿物营养死掉了。我总是将信将疑,我以为它也寂寞了伤心了,因为没有你。
  我仍旧记得当年你离开的情形,主要是因为你的回头。
  那天我放学之后,我在校门口突然看到你。你拖着断了的链子,黄昏,日落云薄,你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你突然冲着夕阳吠了一声,残阳如血,你回头,满眼怜悯。
 
  后来我想到你的时候,夕阳总是一个符号,它提醒我你的怜悯。那时的我不知道你的怜悯,长大后开始明白离开的你也许是快乐的。但是我却再也没找到快乐……
  再后来,某一天我醒来,突然发现手上的伤疤不见了。我去找一个学心理的朋友聊这件事,他只是笑了笑,他说其实你只是我的另一个人格而已。
  

说明二:拖了这么久才接着完成这篇文字,我很惭愧。在开始写下篇的时候,我自己读了几遍上篇。上篇是关于自己的故事,但是每次读完我都会很讶异,因为我也不知道我竟会写出一个这样的故事。请原谅文字方面的粗糙,上篇是我一口气写完的并且没有经过修改,因为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正面临着又一次毕业。然而我终究没想到故事后篇会拖这么久,并且一度有放弃写下篇的念头。然而这毕竟是写给别人的。
    于是半年后,我又开始叙述关于另外一只抑郁的狗的故事。但是,时间变了,地点变了,人也自然跟着变了,而这三者恰恰是一个故事的关键。所以写起来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至于读的时候我就不晓得了。
二.哈巴狗
  十七岁那年,我曾有一辆破旧的单车。
  很多年后,在寂寞如斯的日子里,我总是无比怀念那辆唧唧歪歪的自行车。
  我们曾经结伴着行驶过了寂静无聊的青春,无论是阳光灿烂抑或是乌云蔽空。我们就这样走着走着,行过了喧嚣的人群,进入了一片寂寞。当周围的一切都静下来的时候,我能听见我车兄弟身上所有部件发出的声音,寂寥而又空远,像一曲《二泉映月》。那些个日子就是这样过来的,多年后的今天我总是对那些日子充满怀疑,我总是怀疑走在回家路上的我不是我,而我的车兄弟也不是车。我总是想象着,天有点暗,风有些大,前方是一辆巨大的风车,而我就这样逆着风拧着书包冲向了黑暗笼罩的风车……
  很多年前我和我的车兄弟就是这样行走着,那时的我有几分唐吉诃德,那时的车兄弟有几分驽马的卢。然而在这样的故事里,总是少一个重要的角色仆人商丘,所以我很郁闷。每当这样的时候,我总会怀疑我记忆本身存在问题,然后我会突然一拍脑袋想到小白。
  阳光暖软地洒在我身前一寸的地方,我懒洋洋的蜷在阴影里,眼睛望着阳光下空气里起起落落的尘埃,在想到小白的那一霎那打了个寒噤恍然大悟。我开始明白塞万提斯之所以写《唐·吉诃德》,也许不是为了讽刺,也许只因为迷惘。于是,过了多年之后,我才明了原来我和我的车兄弟不是走在一种阴沉的反英雄主义气氛中,而是走进了一片茫茫的迷惘,因此这个故事势必要重新开始,而且要有我的商丘。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遗忘,遗忘那个寂寞而又迷惘的十七岁。
  如果不是因为小白……
  在我行将忘记的时候,我还是会不自然地想起小白蜷着身子哆在角落,眼神悲缅又有安详。这样的回忆总是在向我暗示一个真实而又充满质感的从前。我在晦暗的阴影中用力地笑了笑,阳光就在一寸远的地方,但是我还是很冷。就在这样的阴冷中,我再一次想起了我和我十七岁的单车。那年我正上高一,我刚经历一场毕业。我感到寂寞,很多朋友突然从生活中离开的感觉很复杂。有那么一阵,当我和我的车兄弟行驶在上学或回家的人流里的时候,周围的喧嚣让我无比难受。我感觉我像是被人刨了壳的牡蛎,孤孤单单无依无靠地漂游在无边的大海里。离开一段生活开始另一段生活,总是无比艰难的。很多年后,我在这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想起多年前的孤单和悲伤,我总想起一人一车,虽然那时我满脑的英雄主义,但是我们却一起行进了一片无边的黑暗中……
  小白它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来到我家的,刚到的时候已经有几个月大了,是一只浑身雪白的叭儿狗。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哈巴狗,它们最大的缺点是奴性太足。换句话说,就是它们已经褪去了所有的野性,它们是仅且只是狗罢了。但是,小白却没有显出一只哈巴狗的特色。实际上,小白只是一只天真烂漫的狗,最初它的喜好也并非是跟着人摇尾乞怜而是叼我的裤管。因为这个原因,它咬坏了我无数的裤子,我对这一点感到无比愤怒。但是在那一阵子我却奇怪地忘了我的寂寞。而且在小白到来的最初的日子里我经常做这样一个梦,我在一个荒岛上遇到了小白,而它把我咬得衣不蔽体……
  很多年后,我想到这梦的时候,我会心地笑了笑。荒岛意味着压抑,而你是一个亮点,你让我的压抑无所遁形。在最初的日子里,你表现得不像商丘,我也不够唐吉诃德,我们的关系有点近于汤姆和佳菲猫。小白的到来是我寂寞日子里的一段小高潮,但是这高潮退得有点快,因为小白并不是一只真真正正的哈巴狗。
    倘使小白仅仅是一只微不足道的京叭,我也顶多为它感到惋惜。这样的一只狗,不会懂得迷惘,不会感到抑郁,生活很简单就是要要尾巴等待下一顿饭而已。但是生活并没有那么多的倘使,如果可能的话,我宁愿没有小白这样一个知己,因为我确实为它的死亡感到悲伤和羞愧。
  你令我感到快乐,但是你并不是我生活唯一的佐料。有那么一阵,我开始执著于在这样循环往复的无趣生活中寻找一种理由,一个生活下去的借口。也许只有在这样无聊的生活中,我也才能喜欢上武侠小说。因为在大侠们的故事里,我看到一种眼前生活所没有的色彩。我开始幻想有那么一天,我能跟他们一样开始一种传奇式的生活,在这样的生活中有风花雪月,有刀光剑影……
  我迷上武侠的日子里,我总是坐在椅子上如痴如醉地捧着书读,而小白只是安安静静地躺在我的脚下。那样的日子里,我开始不再孤独不再迷惘。而且,我开始像我的唐·吉诃德;小白也开始像它的听话的商丘。我总是飞快的蹬着我的驽马的卢,我在无趣的日子里模仿一种大侠的气息。
  小白其实是一只奇怪的狗,当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它趴在院子里我晾的武侠书前时,我以为它只是模仿我的样子。我根本不相信它能看懂这样的书,我也不期待它能明白所谓的侠之大者。我所知道的是,我早上上学的时候有些匆忙,把水弄倒在租来的书上,所以不得不把书放在院子里晒。也因为这,在回来的时候,我看到它趴在书前,两眼发直,两个前肢,一个压着书,一个略微有些抬起,也许是为了翻书用的。
天晓得在我回来前它看了有多久,我知道的是后来我看武侠的时候总是有它这个累赘。当故事发展到高潮的时候,小白它总是表现得比我还激动,偶尔还会人立起来看样子打算和我击掌为庆。
  在那样的日子里,我感到无比快乐,因为我有了一个知己。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之间的故事就不能用唐·吉诃德和商丘的故事来类比了,也许我们一样都寂寞。
  人会讨厌一本书,狗也同样会。我不知道小白为什么讨厌这样一本并非很无聊的小说,也许是插图有些难看吧。在我看得最入神的时候,小白把它的后腿搁在我的肩膀上,然后朝书上撒了一泡尿并且溅了我一身狗尿骚。我很愤怒,我一把把它从桌上扯下来,踹了一脚。
  这是我和小白的决裂,我看着它怏怏地走开。我知道它和我一样感到无趣,就像一开始一样无趣。我想过去摸摸它的头,但是它却飞快地闪开了。很多年后,当我想到这件事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也许我忘了这些日子里,小白长大了。它开始想表达自己的不安,表达自己对于生活的不满。因为它只是一只狗,这一点无论如何也是改变不了的。
  从那天后,我决定回到我的生活,不再沉醉于别人的英雄事迹里。实际上是因为那本有尿骚味的武侠小说造成的,由于镇上只有这么一家租书店,既然他们决定不再租给我书,我想我也没有地方找到这样的书来读。我开始和小白来之前一样感到寂寞,另外我感到迷惘。我的未来朦胧一片,我成为不了大侠,我不知道我能成为什么,我走在死灰色的天空下,孤独潮涌而来……

  你也开始变得奇怪,虽然我从来不奢求也不希望它能成为一只真正的哈巴狗。但是我现在想的是小白它至少能尊重主人吧,但是它没有,而且渐渐失去了对外界的观感。无论晴天还是阴天,你总是喜欢在家里的庭院里打转,两眼无神;无论是热闹喧哗还是寂静无声,你总是这样来回穿梭,偶尔喜欢不停地追自己的尾巴。这是你抑郁的开始,我总是坐在边上的椅子上,有种落寞的神伤。
  多年之后,我轻轻地走进了阳光底下,我多希望多年前的天气永远都是这样。这样小白你就不会在滂沱的大雨中徘徊,你就不会感到寒冷……
  在雨季到来的日子里,我开始明白,小白你其实也感到迷惘。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相似的。我们都为未来感到焦虑,我们都无所适从,我们徘徊在从前与未来的十字路口。我们曾从书中知道一种绚烂的生活,但现实中我们的生活阴暗无聊;我们曾从书中知道一种伟大的人生,但是我们却渺小不堪。
  更无趣的是,你只是一只依附人而生的狗,你感到生活不只无聊而且无可救药。
  并且,你是一只哈巴狗,你从来没想过反抗,反抗一种与生俱来的生活,反抗一种狗之为狗的宿命。
  当南方的暴雨开始到来的时候,你终于等到了你的解脱。这是你唯一对你生活所能做的抗拒,抗拒迷惘,抗拒寂寞。
    
  而我又孤独地活过了这么多年,我依然感到迷惘,但是我没有勇气。我只能在这样阳光无比灿烂的日子里,寂寞地想起在你因下雨而感冒的那天下午,我骑着我的驽马的卢带着你冲进了南国海边骁勇无比的台风中。有那么一次,我开始表现得像真正的唐·吉诃德,但是唐·吉诃德终究没有斗过风车。在你的死亡面前,我的勇气一文不名。
  然而,当故事行将结束的时候,我温暖的阳光下才突然发现也许最后苟活的我更像精于计算的商丘,而你在面对死亡的大无畏上更像是对着大风车明知必败却义无反顾的唐·吉诃德。
  在那次台风我带你去看病的三天后,你蜷在庭院的一隅,无声无息,也许结束会更快乐……
  倘使可以的话,请你告诉我,你现在快乐吗……
   
  谨以此文献给我路过的一次死亡,并且祭奠一种似曾相识的迷惘。
 
三、后记
 
    把每一篇文章写完,对我来说都是不容易的。我曾经写了无数一半的小说,但是等到热情一退就再也写不下去了。这也许得归结到我做事的风格上来,一直以来我对事情总是难于保持一贯的热情。
    但是倘使对每一件事情都耐心到底,那也不是我了;而且我早就累死了,因为我的兴趣有些过分广泛了。归根结底,我的错误在于我始终对世界只怀有一个三岁小孩的热情。
  我知道的,这下半部写得奇差,但是既然超说过前半部分写得还可以,我就想着我是有必要把这篇文字完成的。然而每次逼着自己写东西的感觉很差,用了两个晚上写完之后,我丝毫没体味到书写的快乐,反而有种褪了层皮的感觉。并且只要细心点的人就能看出来,下篇最糟糕的地方是在人称的转换上。重复的东西总是无聊的,在下篇试着用第三人称来写就是为了避免重复,但我没有跳出上篇的影响。我想一个正确的做法是,另外设置一个旁听的人物,这样我就可以方便地用第三人称来写并且嵌入另一个故事。不过我不会在近来改动了,我想先把我要完成的完成了再说。
    其实,还有些东西是我一直想说的。不要认为这两只狗完全是虚构的,我的生活中确实有过这样的两只狗,其中一只跑了,另一只死了。并且我都曾经为它们感到伤心。倘使要更深入地回忆它们的话,我完全能想起更为有趣的故事。并且我把这些个故事写出来,也仅仅为了证明以上的东西其实并不是我随兴所至瞎编乱造的。关于第一只狗的记忆是完全带达利超现实主义色彩的,是带亮色的。每当我想到这只狗的时候,我总会不自觉地将思绪调校到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阳光刺眼且周围的空气弥漫着一股酸腐的气息。当我把回忆酝酿到这种程度时,我的想法会直接地来个大转弯,在眼前会突然出现一团白花花软塌塌像一砣脑子样的东西。这样的东西看过一次就会印象很深,说实话这是我活到现在看过的最大的蛔虫了,倘使要形容大小的话,这一砣蛔虫差不多就是一砣屎的大小。说的有点恶心了,但是如果你保持一个小孩的好奇心的话,这样的东西压根不算什么。那时的我就很好奇,情不自禁地拿了根棍子去戳了戳。我感到一种奇特的柔软,更有甚者我仿佛突然开窍似的想到了这玩艺在食道、胃、小肠和大肠里伸直身体游荡的样子。同时突然有了一种想法,那就是相比如同便秘般艰涩的人生,那东西它如何能舍得放弃一个能让它游刃有余的地方呢。无疑这团蛔虫是幸福的,它在别人身体里的时候是幸福的,出来了很快就被搞死了也就没有太大的痛苦。它在体味到外面清新的空气和开阔的空间后就挂了,如果我是小说家的话,我宁愿将它写成后来变成了一只蚯蚓,这样它就能从一种狭小走向一种开阔,并且始终游刃有余。每当我感到人生艰涩沉闷的时候,我总会想到我家第一只狗肚里的蛔虫,然后想到不论狭窄以否人活着也许不过是为了找一个能让自己游刃有余的地方而已。这是关于第一只狗的,它的问题是太随兴了,同时为了离开它一直在练习如何靠垃圾生存,所以肚里就自然长了一只这样的蛔虫。后来,每当我想到这只狗的时候,也就不会为它感到伤心了,我只是怀念,怀念某个时候相似的想法甚至怀念它肚子里的蛔虫。关于第二只狗的回忆则是带点悲伤的带有青春顾影自怜色彩的,是灰色的。每当我想到的时候,我都会想起那天我带它去看兽医的那一天,那一天正好台风,风很大,雨也很大。但是我希望如果可能的话,这样能把它从死亡边沿拉回来。那时的我对死亡感到无比的恐慌。看着它萧索的神色,看着它无力的蜷在角落的样子,我很伤心。但是,在三天后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它还是离开了。死亡是一种生硬的冰冷的东西。在它死后,我开始想也许我们的生活应该寻找更多的色彩,相对于死亡这样确定的东西,我们是有必要挣扎着去要去一点内容和过程的。
    这是我关于这篇文章的后记。写完一篇文章,我想有必要像个破案的刑事侦探一样对自己负责的案件作一个结案报告。如果有一天有机会的话,我会照着这个东西重新修改我的文字。但是机会什么时候来是不定的,因为对于创作这样的一种冲动来说,它比低俗的性欲复杂,它需要的不仅仅是荷尔蒙还要有潜意识。我想我更多的是来自于潜意识,所以我根本搞不清楚我什么时候会突然又一阵冲动对这样的习作作进一步的修改,也正因为这我才有必要写这样的后记。

四天(二)

说明:《无间道》里沈澄(陈道明饰)曾有这样的感慨,人他妈都死了,这还有什么用。然后杨景荣(黎明饰)正色道,有些事还是要做的。
   倘使懒散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事情都过了快一个月了,这还有什么用。但是我是一个有正义感责任感的社会主义大好青年(没看到电影里黎明饰的满脸正气的家伙都姓杨),所以我决定把这关于小张国荣的故事写完,因为有些事还是要做的。
   另外有些人会发现这篇文章和四天(一)不太吻合,那是因为四天(一)是分好几次写完的,如果有什么异议的话,请回顾前文。
一.4.18
  4.18,北风劲,伴沙尘。
  我在一阵朦胧中从陌生的床上醒来。每当从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我总会觉得恍惚。习惯性地揉揉眼睛,然后才会不经意地突然想起我到底是谁为何在这样一个地方。我总是会为陌生感到惶恐,无奈地以为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
  我就是在这样的惶恐中回到宿舍的。回到宿舍看到欧阳峰还在我的床上,尚处昏迷状态,睡梦中神色愤懑。笑了笑,我觉得这小子这一夜肯定没有梦到他心爱的女友,在北方这样干燥的夜里想到只有大嫂的背叛以及自己朦胧的未来。
  走到阳台上,我抬头看了一下阴霾的天空,莫名地有几许落寞。
      风用力地呼啸着,我用力地笑了笑。然后突然觉得蹊跷,这种蹊跷来得如此蹊跷,我隐约觉得恍惚。就在这样的蹊跷中,我不经意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在一个月后接着来叙述这个故事,我发觉我已经开始失去了叙述的热情,因为已经没有当时那种心境。我躲在实验室里,我心底深处的惶恐不安开始不停的发酵。我知道倘使要形容的话,现在我的心境和张国荣开始近似。所以我还是要把这样的一个故事讲完,讲一个人的求职讲我们相似的迷惘。不同的是,我还会装,我一直把自己的恐慌拿无耻遮挡着。
  说得有点远了。我得开始说我那蹊跷的想法了。倘使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我们三个都不是无辜的,甚至可以这样说,是极其可疑的。
 
  首先,最可疑的是大嫂,他的可疑在上文已经详诉过,在此不予累述。
  其次是我。我觉得故事里最伟大的人不外乎是我,因为我拥有欧阳峰和大嫂所没有的自我怀疑精神。在这故事里,我在阳台的五六级大风中不停地置疑自己。我觉得我像个文艺复兴时的意大利人,那时伟大的意大利人都躲在修道院的阴影里看着包裹得严严实实婀娜多姿的修女们脑海里意淫着她们身着比基尼的样子同时不停地大逆不道地在内心深处怀疑上帝。现在的我也一样,有些事我觉得不爽我也一样会骂娘也一样会怀疑。但是没想到最后竟然会怯懦地怀疑到自己头上了,因为我是没有勇气怀疑信仰的。我在这个故事里可疑的地方归结到底是我有可能不是我以为的我,想到这的时候,我又揉了揉眼睛,确信自己真的睡醒的时候,我不自觉地,被自己感动了。
  在下面这个故事里,我是个人贩子。我和大嫂原本是一家的,我们的生意就是给中国蓬勃的地下第三产业提供原材料的。在我们的逻辑里,这个世界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而男人有可以分为两种:当鸭的男人和不当鸭的男人。(为避免伤害女同志,类似的话不说。)而小欧阳峰正是我们目前的猎物,为了这个猎物我们不惜演了一场双簧。在KFC的那一幕大嫂和我一个演红脸一个演白脸。毕竟大嫂也怕老窝被端,不是吗。而这个故事最奇特的地方是我活过了23个年头了,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这样一个人呀!
  当然,故事还可以是这样。我依然是个人贩子,但是大嫂是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突然有个长得还可以的高中同学要到北京找我,于是我动了歪脑筋,把他从大嫂那虎口拔牙骗去当鸭了。
  然而对比一时的想法,我觉得我23 年的记忆更值得相信,故这样的故事是不能成立的。
  最后,我们还可以怀疑一把欧阳同学。我觉得我这一辈子让我受害最深的学科当属数学,一旦遇到磨棱两可的情况,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列举所有的可能性。在这个故事里,可能性太复杂,因为故事中有三个样本。把三个样本的可能性排完了,我们还需要进行排列组合才能算出所有故事。我觉得我这样说很乱。但是在我的怀疑里欧阳同学有可能也是个邪恶的角色,虽然现在在故事这看来他像个受害者。倘使真的要对故事的可能发展进行分析的话,那么这个故事的发展有可能有八个方向(概率:2*2*2)。 偶常想到这样的事,想到的时候老觉得这世界充满了邪恶,而我们都羸弱如羊。
 
  很多时候,如果你认识我,再如果你看到我的时候我无声无息地从你身边掠过。千万别怕,我只是陷在自己的思维里,我就是这样执著于自己信马由缰的思绪的。而上面这样一段话,有些杂乱但却是我的思维所及。
 
  当我无聊了大半早之后,欧阳同学终于醒转。小安哥亦醒来,于是我接着玩昨天FM 。而欧阳同学因风大昨所打算之事不能去办,只好赖在我宿舍,百无聊奈地看电影,看的是一部足球励志片《一球成名》。这样受伤的人,只好找个另外的寄托,深深以为世界就像是一出天真的励志片。无语,想酸他的时候,偶然想到他的不幸,只好作罢。但是我知道的是丑小鸭的故事只能出现在童话里,我们却明显地活过该为安徒生感动的年龄。
  娱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痛苦的时间却总是踯躅不前。这样,一早过去了,一下午过去了。这是简述,倘使要详细说的话。我还可以加入中午一起出去吃饭的事以及下午一起去澡堂的回忆。欧阳同学是个典型的南方人,吃饭的时候不停地挑剔,不停地抱怨北方的粗糙,然后终于上升到了理论总结的高度,他抱怨道,在北京这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地方。我在内心里深深的赞成他对这个命题的提法,但是作为一个在北京待了快四年的人,我又在心底嘀咕,难道我就不是人吗。于是我就下定决心义愤填膺地为北京报不平,同时猛烈地批判他的片面性和目光短浅。在洗澡的时候就更过分,竟然很惊讶地说竟然还有这样原始的澡堂。我还是很赞成他的观点,深深明白作为他这样一个从厦门大学这样一个硬件条件出类拔萃的大学里毕业出来的同学怎么能明白北京大部分高校粗糙的生活条件。但是我的本心还听从了老大们爱校如爱家的教诲以及某高人在毕业时对于学校的感慨,他说呀,这个操蛋的地方,现在竟然不想走了。于是我又下定决心义愤填膺地为学校报不平,又同时猛烈地批判了他的小资情怀和不解风情。这就是欧阳同学在这样一天里的抱怨,之后他就更搞了,整个成了祥林嫂,遇到能叨两句的都得套上几句赞美南方赞美厦门的话。后来我也习惯了,倘使你要说这样有个人天天在耳边叨着真是生不如死。但是我还是会听从本心为祥林嫂辩护,TM的我不是活得好好的吗你丫干吗咒我来着呢。其实呀想想,习惯了一样东西,很多时候就谈不上说不清好坏了。这是真实的心境,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城市,虽然她过于粗犷虽然她过于肮脏……
  天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还是执着地玩我的FM。欧阳同学依然如故,在我回宿舍的那会儿,他终于放弃了电脑二乎乎地坐在床上,一副被煮的样。
  宿舍里放着周迅的《外面》,周迅这样低吟着,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出去会不会失败;外面的世界特别慷慨,闯出去我就可以活过来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出去会变得可爱;外面的机会来的很快 ,我一定找到自己的存在……
  留在这里我看不到现在,我要出去寻找我的未来……
 
  洪七:不知道过了这沙漠,后面会是什么地方?

  欧阳峰:是另外一个沙漠。 

  欧阳峰,看着洪七走的时候,独白。
  每个人都会经过这个阶段,见到一座山,就想知道山后面是什么。我很想告诉他,可能翻过山后面,你会发现没什么特别。回望之下,可能会觉得这一边更好。但我知道他不会听,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走过又怎会甘心?
  这还是《东邪西毒》里的对话和独白。我很喜欢这几句对话,因为我也曾是一个守望远方的孩子。在这一点上,我知道欧阳同学和我是一致的。但是我们的守望开始慢慢褪色了,因为挫折因为失望……
 
 
二.4.19
  4.19,风大,但阳光灿烂。
  今天是去保定,这是昨天睡觉前欧阳同学的决心。以他的性格,自己不走过是不会甘心的。
  也许是因为《外面》这首歌,也许是因为翻过了这座山路过了一片沙漠,他真的很想明白这边的山或者沙漠跟以前有什么不同。
  睡醒的时候,我听到他和女友的电话。电话那头说你千万别去,我这两天眼皮老跳,这头却也唯唯诺诺。但是电话一搁下,欧阳同学立马给我看了大嫂昨发的短信。神色截然地跟我说,走,跟我去趟保定。
  大嫂的短信上写着,今天你过来,这么大的事,说什么我也不能错过了。TM的,冠冕的像罗马教皇今天要接见他似的。更绝的是,他还来这样一句,今天还有一个共享会,参加的都是月薪上万的主。过来吧,他们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靠,我想的是,这家伙说的是外星球的事吧。
  
  当天气开始转好的时候,北京的柳絮又开始飞扬了,很多人厌烦这样漂浮的类似棉絮的东西,但是我却坚持认为这是这个城市这个季节的精髓,这个城市最动人的浪漫。也许纯粹出于一厢情愿,柳絮漫天飞的这个季节,我总会想起《阿甘正传》(《Forrest Gump》)里飘过的那片白色羽毛,电影里的那片羽毛飘呀飘,很多人在自己的命运里摇呀摇。人的命运浮沉就像这风吹动的羽毛,我们都无能为力。然后看着这个季节里漫天飞的柳絮,我出神地想也许中国人多,所有人人生命运的导演上帝于是派了更多的白色的柳絮来炫示中国人的命运,浮沉无定,人生充满了无人理解的晦涩,但是我们终究还是会充斥整个空间。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这样一个宿命论者在无数漂浮着柳絮的北京的春天里总是失魂落魄、或喜或悲。也许还是纯粹出于一厢情愿,柳絮漫天飘的这个季节,我也会想到几年前的那期关于无疾而终的甲A的《足球之夜》,那期节目的最后放着一首歌,球场看台上的人把自己手中的球票撕烂,顺着风洋洋洒洒的飘下来像极了这个季节的柳絮。当纸屑在风中弥漫开的时候,背景歌放的是《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十年甲A,主持人这样说这,歌唱道“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既然会结束又何必开始,那曾经疯狂痴情的我和你,坐爱情的两岸看青春的流逝”。十年转瞬即逝,不自觉地感到沧桑。一种柳絮洋溢的沧桑。
  
  然而,欧阳同学啐了我一口,满脸无奈地说,NND的什么破天,TM的飘的都什么杂碎……
  然后又满脸向往地开始回顾,咳,无语。
  
  我们就这样又跑北京西站去,为了他虚无缥缈的工作。
  一路上揣测着大嫂到底是干嘛的,倒也有几分兴奋。欧阳同学的原话是这样的,TM的,感觉跟福尔摩斯似的,你说,他们会不会是贩毒的或贩人的,明天人民日报估摸着会来这样一条,厦门青年欧阳峰不远万里到保定,帮保定警方破获一贩毒团伙。类似《纪念白求恩同志》的那些话那时就都能安在俺身上了,你也能沾点光,也不算白来北京一回。想到兴奋的地方,他还特意嘎嘎地笑了两声。
  我嘿嘿地笑了两下,说,你说是摩丝吧,估摸着,这可是抹脑门的事,别那个什么了……
  我是如此热衷于泼冷水,终于忍不住又泼了他一脑门。但是无可置疑的是这一趟我们充满了英雄主义的念头,满脑想的也是估摸这趟回来这么着也能搞个英雄市民什么之类的勋章带带。可惜中国没女王呀,要不也跟弗格森(曼联主教练)似的搞个爵位了。
  
  火车快进站的时候,我们俩明显的满心激动。我们绚烂的未来呀,怎么着先想象一下先快感一把。然后欧阳同学忍不住就朝一个邻座的女生打听开了。他是这样说的,你是本地的吧,你们这安定团结吗。FXXX,说的跟九七香港要回归似的。然后那个女同胞白了他一眼,说道,还好,就是传销的有点多。
  传销,靠。我当时就在心里嘀咕来着。
 
  下了火车,我们也不急着和大嫂联系,就怕万一不小心着了别人的道。突然,欧阳同学就跟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神经兮兮地指着不远的一地方跟我说,看到没,公安局耶。我倒一时没反应过什么来。然后,他突然很兴奋地跟我说,看过电视没,我们也可以向公安申请保护嘛。我听了之后,吞了吞口水,总算把笑给憋回去了。这小子倒搞笑,真以为公安都是吃素一脸正气凌然的样子,满心欣喜地跑过去向一个人民的公仆倾诉衷肠去了。然后就碰了一鼻子灰,人家苦口婆心地跟他说,你不要管什么,赶紧从哪来就回哪去,这世界这么多黑暗,你就能都……欧阳同学顿时无语,蔫蔫地跟我找午饭去了。在午饭的那当口,他半天冒了一句,还以为能跟电视的一样申请个警方保护,靠,什么东西。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这样的一些话,我明白他是一个港片看多的孩子,但是凭什么我们在离伟大首都如此之近的一个城市里,公安如此胆小怕事或者说只想安心领工资不想惹事。想到这样一些事的时候,我的内心充满了邪恶,我想在党的英明领导下我们还是能不正常地赚钱生存下去,虽然这样生活得像小强,但是好歹可以活下去。想到着,我对社会第一次产生了好感。
  我不知道欧阳同学是怎么想的,但是他也开始充满邪恶,甚至于开始盘算怎么报复怎么把大嫂排场用的手机给搞到手。
  我们就是这样变成流氓的。
 
  接下来的故事,开始了一个很大的变化。既然我们在主场北京西站的KFC里没有得到欧阳同学想要的东西,到了客场为了晋级不得不采取主动进攻。
  我们把大嫂骗到保定火车站的时候,发现我们觊觎已久的手机换了一个又破又烂的不知什么牌的手机,顿时无语。
  靠,看来这厮也晓得来者不善。
  我觉得就因为这个,欧阳同学变得更加狠毒。
  我就在一旁看着,我发现欧阳同学就像过来打劫的。手机拿了,一个戒指也死活从大嫂无名指上抠了半天抠了下来,还从他兜里的钱包(就三十,还不够路费,再说抢了钱我们俩的性质就变了,基本上就是从受害人变成了被告了)里抢了身份证,最后最神奇的是从大嫂死死不松的后兜里掏出了一个记事本,上面写着关于传销的一些内部资料。
  一下子英雄气短了,我们所有深具英雄色彩的幻想就这样被一个小本子给击碎了。
  在中途,还出现了几个出来和话的,他们说,这是保定,你们真能把他这么着了吗?说的时候,满是了恐吓的味道。
  另外,在我们知道他搞的是传销之后,当我们问及是否是非法传销(其实我们是分不清非法合法的)时,大嫂还满脸无辜地辩解并且顺带打算叫老总过来解释。然后还语重心长地跟欧阳同学来了这样一句,我不出两年就能开上小车的,不是兄弟也不会叫你一起干事业的。
  不是兄弟也不会叫你一起干事业的,兄弟。我在心底阴笑了一下。
  之后的事情是这样的,在又谈判了数个小时之后,欧阳同学终于没耐心了。直接把我支走买票了,在我买票回来的二十分钟里我没有看到事情如何发展。只有欧阳同学的叙述,至于可靠性我就不知道了。
  也许纯粹为了突出我们此行的英雄主义色彩,我在买票回来之后就看到他一个人满脸严肃地站在那里。大嫂呀已经消失了,就像从来没出现过。然后欧阳同学就这样满脸严肃地跟我说,刚才来了一个特别狠的角色,一把把大嫂拖走了来顺手把手机也要回去了。突然欧阳同学把他的手扬了起来,我一开始还以为他要学毛主席来个指点江山,谁知他手就停在半空,然后说你看看那个是不是刚才过来充和事佬的家伙。我顺着他的手看过去,说实在话我是看不出个所以然来的。但他还是正色道,他们传销在这势力很大。刚才要不是那个公安(上文那个苦口婆心的那个)在,我现在就被他们拖走了。不远处那几个好像都是他们的人,赶紧闪吧。
  这就是这个故事的行将结束的地方,欧阳同学开始死心。
  在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这小子作了一个特007的行为。他小声地在我的耳边说,平静之时是最容易反扑的,小心有人跟踪。然后煞有介事地带着我从一家店的一门进去在从另一门穿出,最后消失在人海中了。
  
  在火车上的时候,欧阳同学拿出那个所谓的戒指,不屑地说,TM的扒了半天扒了一个铁疙瘩下来了,就连值点钱的破手机都被要回去了。我失落看着他说,怎么着,你拿了那个破身份证他也够呛。
  然后,无语,相视无语,我们都深深感到沮丧。
  虽然我们都是乐观的人。
  突然,我指着火车上不远处的一个人对欧阳同学说,你看,那家伙像不像阿泰斯特(NBA球星)。顺着我目光的方向的是一个河北农民工样的家伙,顶着一个骠悍的爆炸头一缕骠悍的小胡子。身高也有一米九几的样。欧阳同学一看禁不住也乐了。
  我只是望着他莫名其妙的发呆,我知道我又开始迷惘。我不知道他除了效果跟阿泰斯特相近还有什么和阿泰斯特一样的地方,但是差不多的两个人一个打场球够另一个人辛苦赚一辈子。我是个无可救药的宿命主义者,遇到这种事我总是把它解释成命运。这样很多人很多事就简单了,遇到不公平遇到不公正,你大可解释成为命,这是你的命,你不得不认命。
  万事大吉,然后就可以每个人都乐天知命,这世界于是会多么美好呀!
 
  汉尼拔教授在《红龙》(沉默的羔羊前传)里跟威尔这样说,我们生活在原始社会,不是吗?即不野蛮也不明智,折中是它的祸因。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即使我们内心都充满了愤怒,但是我们仍旧会提醒自己我们是一个现代社会所谓的文明人。我们就是这样,每个人内心都充满了欲望、邪恶和背叛,我们在衣冠楚楚的背后是所有压抑的愤怒。
  你经常做梦吗?我认为,你肯定是这样的。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吗?小欧阳在这样的一场所谓的旅行中释放了自己的一点点愤怒,在孤单的夜里他不会再梦见血腥不会再梦见污浊。
  他跟我说,这样也不错。至少也去了趟河北还TM是保定。
  我在心里说,放屁,你丫就在保定火车站门前站了几个小时,这算什么呀!但是我还是对他笑了笑,我知道我又一次掩饰了自己内心的愤怒。

回家

  回来了。

  火车开进省内的时候,我望着火车窗外沿路流淌的污浊的溪水,恍若隔世。有些年头的这个季节我不在家里呆了,我发现我开始遗忘,开始忘记雨季的气息,开始忘记这样流淌的溪水,开始忘记陪老爸钓鱼的感觉。

 

I want to heal

I want to feel like I'm

somewhere belong

  这是我背景音乐Somewhere I belong(Linkinpark)的最后两句,我想这是我回家的心情。歇斯底里是没有归属感的表征,我躲在这样有几分狂暴的歌后狂喜狂悲。听着听着,想起小逼第一次放这歌给我听的感觉。汗,我笑了笑,跟小逼说这样的歌好暴躁。而现在却突然喜欢上它的旋律,喜欢上它的狂暴的高潮。

  人,有时,很善变。

  

  在这样春夏交接的季节里,回家是别样的味道,当然这是对一个习惯了回家忍受潮湿闷热明媚的夏天习惯了回家享受阴郁湿冷但并不过分寒冷的冬天的人来说。我在这样的季节里回到了家,带着向赵某借的一个大箱子和自己的一个大背包,因为我行将要毕业了,因为我满怀某种懒散的期待。

  然后发生了一些事,我决定不再自怨自哀,决定坚强决定多些责任。

  

  回家免不了没心没肺地玩。去爬了次山,和两个弟弟沿着山上淌下的山泉形成的小溪不停地往上爬,在天黑的当口发现误入密林深处,天黑黑,心慌慌,狼狈下山(附相片,寻找传说中的风螺)。之后去了两次海边,听着涛声,看着火山爆发形成的崖壁踏着细软的沙滩,风一阵阵地从耳际掠过,神色迷离地想起从前。最后陪老爸去钓鱼,水还是那我差点溺死那的水,而我还是那个技术一般的钓手还是那个时常走神的钓手。而我坐着装着样子拿着鱼竿吊儿郎当地钓鱼,然后出神地看着和我们一样捕鱼的唯一一只白鹭。它轻轻地掠过水面,自由自在的飞呀飞呀。我蓦地想起这样一种鸟,这样的鸟没有脚,生下来就不停地飞,飞累了就睡在风里,一辈子只能着陆一次,那次就是它死的时候(阿飞正传)。

 

  安静下来的时候,还是像从前一样找本小说读,就在两天的空隙里读完了据说有五十万字的《兄弟〉。看着两兄弟将近半个世纪的悲欢成败,看着刘镇几十年的沉浮变迁,我想余华是有野心的,至少想摹着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写一部四十来年中国的历史。但是故事看到最后,我莫名地有几分伤感。这伤感是关于时间的,怎么招时间就是在余华五十万字的叙述中一晃而去。想起了幼年时和邻家的玩伴一起玩泥巴寻找外星人的时光,想起了稍大时一个人躲在阴暗的屋里读书的时光,想起了有那么点年龄时还是躲屋里,看着阳光从窗子打到脸上然后慢慢的往下面爬,那一下午就这样看着阳光过去的,阳光从毒辣到暖软,阳光从脸上爬到肚子上,我就这样人生头一次明白了什么叫时间。然后,在大学最后的日子里发现时间在我身上的节奏陡然加快。开始不再像童年暧昧,不再像青少年时代一样死水微澜。突然转念一想,TM的,最后还是长大了。还是有那么点惆怅呀! 

球赛

  等我有了钱,我决定去趟巴塞罗那看场巴萨的球赛。
  可是等俺有了钱,估计巴萨堕落了,估计小罗退休了。
  所以我打算等我有钱了,买条白手帕到巴塞罗那城里看球。在十万人的大球场里跟着人们不停地嘘不停地挥白手帕,我估计很有快感……
 
 
  这是我在今天凌晨两点半等待所谓欧洲顶级豪门巴萨对米兰的冠军杯半决赛时想到的。想着想着就想岔了,想到了自己现在很没钱,想到了几天前到丰台体育场看的一场北京国安队山东鲁能的球。我记得那时我在体育场里看着乏味的比赛,我想的是有机会一定要到巴塞罗那看场球;我记得那时我听着人们对陶伟的呼声,我想的是有机会一定要给小罗加油去;我记得那时我听着山呼海啸的京骂声,我想的是有机会一定要到伯纳坞或诺坎普球场去看那里人们的不满……
  于是当这些交杂在一起的时候,我最终得出的结论就是以上,我没钱呀。我只能呆在北京城没有文化气息的丰台体育场里呼吸,听着背后有些过分丰满的年轻北京土著女青年疯狂的叫嚣疯狂的辱骂。于是我否定了我最初关于丰台体育场的没文化。其实,这是关于一个城市的失落。如果你真是球迷的话,你会明白马竞与皇马的仇恨其实是阶层的对抗;如果你真不是球迷的话,你不会明白曼联与曼城的德比其实是一个城市关于财富的仇恨。但是当北京只有一支球队时,当北京成为一个外来人口占据城市地位与财富大多数时,骄傲的有北京土生土长起来曾经牛鼻烘烘的北京土著新青年的一部分人心态失衡了。他们大都生活无忧他们大多一事无成,他们看着隔壁的山东小青年开着宝马他们看着顶头的山东上司意气风发,他们在看台上疯狂地嘶吼山东傻逼他们在看台上不停地叫骂山东人回家种大蒜……
  我曾打算就这写一些关于这个城市失衡的东西,但是时间不够,有时不也还要像今天一样看场球。
  看一场近似关公站秦琼的比赛(比分0比0),当看着马尔蒂尼、科斯塔库塔缓慢的转身,我就会想起那些曾经和他们同时代的辉煌球员。他们在悠闲过退休生活的时候,这些关公们却还和像小罗这样后起的小厮对抗。然后突然想到他们就这样老了,就这样跑不动了。而看着他们踢球长大的那些人也一样开始老了,开始不再像我们这样,不再像我们一样熬夜看球。我们总也同样有一天会陪着鲁尼、小小罗慢慢地变老,慢慢地不再看球。但这是后话了。
  于是有个问题很令我疑惑,有钱了,我也老了,我还看球吗?
 
  

四天(一)

说明:我开始迷恋说明,我以为说明就像编程文档一样,为的是你的程序让人读懂。抱歉的是,我的这次说明有点长。
  有一阵没有更新了,一些原因是有点忙因为找不到机器上网。一些原因是我的坦率伤了一些人的心(我表示抱歉),我想我不会改变我坦率的风格,为避免伤到另外一些还没被我伤到的人,我决定在我的spaces上不再用真实的姓名。倘使一个人在前一段里叫张国荣后一段叫章子怡,勿怪,名字在我这变成了符号而人在我这变成了符号所组成的算式。所以偶尔他叫张国荣偶尔他叫章子怡 ,就这么简单。而有点忙却说来话长,就是这篇日记了。
  另外,如果没读明白的话,仅仅因为我有点行为主义因为我有点迷恋形式美。
一.一个人
  4.17,无风,沙尘,有朋自远方来。
  我在五点半走出楼道的时候,我看见了所有的魔幻,我看见了地上车上建筑物的窗玻璃上都覆上不薄的一层灰黄的东西,我以为没睡醒揉揉了眼睛,迷迷瞪瞪地走进了一片灰蒙中。
  这是我在北京待了快四年的第一场沙尘。
  A是我高中同学,在这里我想他应该叫张国荣,在我的记忆里他就是这样一个有点阴柔的帅气男生。
  而张国荣就是在这样的一场沙尘中来到北京城的,他的到来带着那么的几分魔幻现实主义色彩。
二.两个人
  我从北京北城赶到市中心我在倒公交又倒城铁又倒地铁最后还坐了三站的公交之后终于顶着黄色的天空来到北京西站的时候,已经八点半了。
  然后我又发短信又打电话找到张国荣的时候,他手里挎着一包地上拖着一包,我开始心里嘀咕着,这哥们过来干吗呢。
  小张倒也还国荣,跟我的记忆里基本符合。看来这几年下来,该变的人会变不会变的人还是不会变。
  我一阵小跑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已经等了我一个来小时了。说实在话,厦门上来的火车就是折磨人呀,看地图不远的一地方竟然要开33个小时。看着第一次坐火车的他,我有几分抑制不住的幸灾乐祸。跑过去说了一句,怎么招呀,不行了吧,一看就是第一次……
  他讪讪地笑,然后说,阿喆,就是头发长了其他都没变。
  其实在北京最高兴的莫过于有一个熟人陪你用闽南语聊天了,天南地北地侃尽兴了还能拿闽南语开刷那些眼神迷茫的人,因为基本上能听懂的人很少。而我们就这样走进了人海之中,肆无忌惮地拿着乡音调笑,而周围的人五湖四海的人满脸鄙夷。在一片鄙夷的眼光中,我想到的却是其实对于一些安分守己的人来说,剑走偏锋的快感是难于抗拒的。
  我们这样调笑着、扯淡着吃完了早餐,然后走进了一家KFC。
  火车晃荡了33个小时的路上,看得出他基本没睡。他两眼糊着浆糊,神情萎顿,摇摇晃晃地和我走进了北京西对面的一家KFC 。
  我们并非是在这叙旧的,在他颠三倒四的叙述中,我听不出来他上北京的目的。在那一刻,A在我的意识里幻化成了周伯通。
  他执著地向我倾诉,或者说在我的勾引下喋喋不休地说,毫无逻辑地说。
  我和他聊女人。这是这么多年来我仍养成的习惯,其实我不见得喜欢这个话题,但是这是从某个时候遗留下来的习惯。其实每个青春期的人骨子里都是反叛的,只是方式不同而已。而我那时就是这样的,我曾以为挑战所有同龄人所恶心所龌龊的极限有一种难于名状的快感。于是在初高中早萌的叛逆中滋养的这种习惯,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改。我在KFC奇怪的音乐中,想起了很多年前的我在学校过道的穿堂风中夸夸其谈的样子,很多年后我却长成了这样一个气质叛逆外表柔顺的人,我突然感到失望……
  我和他聊工作。他抱怨工资低,他抱怨工作无聊。
  他是个好小伙,只不过是想要分好工作,只不过是想要多攒点钱买房和女友结婚。他没有激动,他没有力气激动,他只是喋喋不休地说。
  我看着他,我觉得那一刻他像极了王家卫《东邪西毒〉(ASH OF TIME:时间的灰烬)里独白的欧阳峰。  
  当我开始明白我们在KFC里到底要干嘛的时候已经又过了两个小时,我在他没有逻辑的叙述中明白的是,我们在这是要等他朋友的朋友 (B)。B说帮他找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我不明白的是,北京移动有那么容易进吗?
  在这个行将毕业的年头,我开始明白了人生的某些艰涩。
  而欧阳峰依旧,独白,我听着。
  我听到的事情是这样的:大嫂(B)和欧阳峰是同一个镇上出来,欧阳峰离开白陀山的那当口,把他吃饭的活给辞了因为大嫂(B)曾有赌咒倘使他骗欧阳峰大可让人把他在白陀山的据点给端了。就是这样的赌咒让欧阳峰远走漠北来到了北京见到了人生的第一场浮沉。在现实版的《东邪西毒〉里,他们拿着手机千里传音。在所有大嫂(B) 发给的短信中,存在着难于解释的破绽,所以欧阳峰开始孤疑满肚。
  我突然想起了电影里著名的一句话,原来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和我开的一个玩笑。
  故事,也许就是这样从这里开始的也许就是这样从这里结束。
  这时,KFC的音乐这样激扬地唱着,“我要飞得很高,飞得很高……“ 
三.三个人
  我们都无力高飞,这是现实。因为我们没有羽翼丰满的翅膀。
  但是欧阳峰依旧执着地理想主义。
 
  我有几分无奈,一边和他聊他的现状,一边看着KFC里进进出出的人流。看着前面几排桌子的微笑,看着边上几排桌子的寂寞,我开始觉得恍惚。我觉得每个人背后都有故事,我看不到,我所拥有的只是凑巧路过的欧阳峰的故事而已。
  在KFC寂寥等人的五个小时里,我发现和我们一样在那里待满五个小时的只有左边全神贯注地学英语的女生和左前桌子的三个类似谈判的两女一男。我望着她们,我开始明白这个城市生活的艰辛。
  
  下午一点钟的时候,大嫂出现了。
  后来我觉得在这故事里,我最失败的地方是还没进化到能分辨出西装高低档的段位。所以看着西装稍显笔挺打着领带手里把玩着MOTO新款超薄直板手机的大嫂现身的时候,那可叫相当的惊艳呀。
  在我所行将经历的故事里,跟《东邪西毒》类似的地方是,都是为了一个人欧阳峰远走他乡。
  在他们的对话里,我一直沉默,我一直不喜欢掺和我不明白事情。我静静地听,看着大嫂(B)外疵的牙齿说着牛的不行的话,我深觉得他真是个逼。
  后来我明白的是他们那天争论的主要基点是要不要直接到保定去。也许你要质疑怎么从北京一下跳到保定去,这不是我关心的要点。这是行骗者的手段,构造出所有的巧合然后让你没得选,到了那别人地盘想跑也没门了。
还好欧阳峰不是二百五,还好他在北京还有我这样一个同学。
  在所有令人疑窦重重的巧合下,我们不欢而散。但是西装加手机的排场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反正我们的气势是彻底下去了。
  电影里欧阳峰为了女人,我的同学为了工作,倘使牵强附会的话也可以说是为了女人。
  这就是奇妙之处,倘使牵强附会的话,欺骗你也可以说是为了你好。
四.两个人
  学校在远郊,欧阳峰在和我回学校的一路上很无奈,这样的情况总是多多少少会勾起他所谓的“乡愁”。不时和我唠嗑厦门的好。当然我也知道厦门的好,这么样一个滨海的城市,有着美丽的城市景观有着不那么繁杂的交通路线有着那么优哉的生活节奏,无数次都会令我幻想在厦门养老的情形。
  在路上欧阳峰说的唯一一句不带酸的话的时候,我看到他两眼放光地看着落满浮沉的车辆,半晌冒了一句,北京的洗车公司,这次,赚大了。
  
  然后,回到学校,欧阳峰就直接昏迷在床上了。
  我在宿舍里呆着无聊,于是跑到603 宿舍晃悠。去了之后,看到rexy在玩FM(football manager),我和小安顿时经不住诱惑,遂重拾当年热情,想当初我玩FM的时候,那可真叫是废寝忘食呀!我清楚地记得我曾经带英格兰第五级球队Cambrige连升两级,最后由于存档出错而作罢。那时候,rexy对我的评价是两个字,变态。我坦然受之,我理解他的感受,对玩FM只带NB球队(如巴萨、切尔西)的rexy来说,我确实不可理喻。但是这样的问题也是分不清对错的,对于rexy来说,游戏就是为了满足现实中所不能体会到的快感,这种快感来自你带的球队打比赛无不行云流水无不战无不胜;而对于我来讲,游戏给我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来自我在游戏中所体味到的一种从低到高的职业生涯。
  在我的鼓动下,小安也开始带一支英格兰第四级球队Barnet。我在一旁看他玩,不时给点建议,不想一晃就从下午到晚上了。
  然后,那天晚上由于打牌缺人,小安就把游戏给我玩了。有些后话说来惭愧,一个月后,我把那个档带了两年联赛,又有那么点沉溺的意味了,遂痛下决心删了游戏。删的时候特意看了一下FM的游戏状态栏,写着,再打一场比赛,我就睡……。还好只是中度沉溺,我最NB的时候,那栏上写着,该换内裤了,要不就……
  一边玩,一边怀念大二那时心无旁骛玩CM4(FM前作)的时光啊……
五.一个人
  熄灯了。无语上床。
  想起欧阳峰的经历,想起FM的游戏状况。
  我调笑地想,欧阳峰和我这样的情形就好比是带低级球队的教练,教练面对的是烂得一蹋糊涂的球员;欧阳峰和我面对的是人生的一段低潮。
  人,总还是得从低到高的。
  但是,我明白欧阳峰很是郁闷。他总以为人生就像武侠小说一样高调不小心就会有奇遇,却从来没想过那些所谓的武侠在高调之前都是被揍得分不清东南西北满地找牙的。
  想着想着,坦然睡着了。
  是夜,一夜无梦……  

大卫的鞋来智明的T-shirt

  我深信概率统计学的存在只是为了证明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必然性。
  在大卫转身去水房洗漱的时候,我一点也想不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的神秘就在于此,你永远不晓得一件未发生的事情会发生。我躺在熄灯的黑暗中,望着上铺的床板,我觉得空间如此狭小我觉得我永远也联系不上那首浪漫的校园民谣《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于是我拼命地绕破头皮地想为什么……
  
  不远的水房那传来了一阵声撕力竭的咆哮……
  不久之后,大卫骂骂咧咧地走进宿舍。他说妈的逼他说哪个操蛋手贱他说老子700RMB的NIKE鞋呀,捶胸顿足、懊丧之情溢于言表……
  我正心中暗想幸好我穿得没品,幸好家里穷,幸好我只穿得起地摊货的时候,智明在上铺发话道,难道忘了我三次的三件T恤吗。
  遥想小明当年,T恤刚买了,两件NIKE一件阿迪,泡在水房一天不见。
  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然大卫竟然有重蹈之。
  在大卫的抱怨声中,我想的是这样的是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倘使发生在别人身上你大可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然发生在你头上时你也只能认点背因为如上文所述小概率事件的发生时必然的(这完全可以由概率统计学的存在推导出来)。但是大卫更点底,因为他泡鞋的盆被扔进垃圾桶了。跟偷小明鞋的风格迥异比偷小明鞋的人品底下,因为小明的盆是被摆在原处,只是T恤没了而已。如果从这意义出发,小明大可赞扬偷他衣服的高风亮节,毕竟不为一洗衣盆而折腰,人家冲着就他那加起来500多RMB的衣服来的,志向毕竟高远呀!
  我只是纳闷,倘使衣服新的倒是偷得用的上,然一双穿了一年的鞋你偷了还穿吗。但这是别人的问题,不是我的。我的问题是一个点背的男人为什么明明知道他同宿舍的人发生过这样的事还是把东西摆水房让人偷呢?也算是天遂人愿呀,不浪费他苦心一片试探出来华电小偷尚未从良反而变本加厉TMD的堕落得一盆都扔了。我还有个问题是本来这样丢东西就是小概率事件,然竟然在我们宿舍发生了两起,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这样说没有最衰只有更衰呀!
  智明躺在床上,明显脸有得色。人就这样,如果你倒霉了你会就得很崩溃,但如果你知道还有人比你还倒霉你就会觉得世界还是很美好。
  小明就是这样躺在床上叨着,我那丢的也有500RMB呢……
  我还是想着《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老狼的歌现在听来有些寂寞了。
  他唱道: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无声无息的你
      你曾经问我的那些问题
      如今再没人问起

      分给我烟抽的兄弟
      分给我快乐的往昔
      你总是猜不对我手里的硬币
      摇摇头说这太神秘

      你来的信写的越来越客气
      关于爱情你只字不提
      你说你现在有很多的朋友
      却再也不为那些事忧愁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睡在我寂寞的回忆
      那些日子里你总说起的女孩
      是否送了你她的发带
      你说每当你回头看夕阳红
      每当你又听到晚钟
      从前的点点滴滴会涌起
      在你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我问我几时能一起回去
      看看我们的宿舍我们的过去
      你刻在墙上的字依然清晰
      从那时候起就没有人能擦去

      啦........
  小明不是这样的上铺,他不会问我古怪的问题不会分我烟抽不会跟你分享快乐不会和你说起他的女生不会……不会……
  很久之后,也许想到他的时候,我会想起一个躺在我上铺感慨地说,那可是500RMB的新T恤呀!

醉 昨天

  在学校报刊亭拐往宿舍楼区的路上,我看到了四个醉汉。
  其中有个醉得最厉害的,站在打头发号施令,“立正、稍息”,后面三个人歪歪斜斜的站成一排。
  我只是看了他们一会,接着走了。那时是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
  我在拐弯处听到了一阵吉他伴奏的歌声,我开始说服自己说,这个世界,都,醉了。
  在这样一个快沉睡的夜,有些人总是喜欢逆风行驶。
  ……………………
  我就是这样想起喝醉的葛华,想起曾经喝醉过的张玉峰和赵浩。
  听着他们的呓语,我开始倾向于认为他们是快乐。
  当一个人卸下防备卸下面具,真实可爱的时候,他就真醉了。
  伴着翻腾吐出的东西,把自己真正晾出来。
  想想有几分恐慌
 
  每次吃饭的时候,晓尉总爱说的桥段是两个人喝醉的事。两个爷们对着喝酒。喝得不行的时候,一个出去吐了一阵。回来的时候,他这样对另一个人说,你知道,咱,咱,最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一口气倒不过来的时候,另一个哥们呆呆地看着他。他吞吞口水,说,哥,那就是,就是爷我是个无情的人,你是个有情的人……来,喝一个。喝完,另一个哥们也接着吐去了。
  每当我听到这,我总是很不识相地问晓尉,到底最后这两个人是怎么回去的。还好晓尉理解我容易跑题,说了句丫挺的就过去。
  但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到底怎么回去的。
  开玩笑地跟说,你说,有情的人自己也站不住,但他还会惦记去扶无情的人,但是无情的人既然无情肯定扶墙走,就这样的两个掺和着走,到没墙的地方铁定倒那睡。
  于是得出了一个结论,两个都是傻逼,傻得相当的有时代气息。
 
  回到宿舍的时候,趟在床上,想起了一些话,醉得迷离的话。
  开始觉得我们总是受一些自以为是的摆弄。很想挣脱,但无力呀。
  还想到了一些关于差距的东西,
  最后那阵吉他轻轻地飘进我的记忆里,他轻轻唱着朴树,还是那样一首,《那些花儿》。 
  
 
  说明:又写这样杂乱的随想,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用来记述一些事情。

一个猎人的独白

  说明:这是来源于梦的一个故事,从这个故事你就可以看出来我是一个从潜意识就不善良的人。之所以写这样的一个故事,也是为了纪念平生第一次说梦话把自己吵醒,我记得我那时喊了这样一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然后醒来想起了梦于是想到了这样一个畸形的故事……
  
  一个猎人的独白
  昨天,我终于把一家三口人给攒够了。在家里暗红色的灯光下,在林肯公园的喧嚣破碎的噪音中,在弥漫着福尔马林香气的寂寞中,我有理由一个人狂欢。这是我的节日,因为我完成了这几个月来的心愿……
  我是一个寂寞的独舞者,在福尔马林的气味中,在喧闹的音乐中,灯光把暗红罩在我身上,我对着镜子,一个人扭动腰肢,一头栗色长发随之飘摇……
  我身后不远处有一个巨大的玻璃缸子,有三具尸体漂浮在福尔马林溶液中,那时我一年来的成果。
  在音乐的间歇,我走到玻璃缸前。我不再歉疚,我终于敢于直视那孩子的眼睛。我以为她终于有了一个幸福的家,我以为她终于可以不再没有父爱,虽然这只是我的一腔情愿。
  我轻轻走到她跟前,向她到了个歉,因为她的死完全不是我的本意……
  我是猎人,
  我是一个纯粹的猎人,杀人没有目的,杀人是根植在我潜意识里一种意念。在我没有开始以前,每个夜都显得无限漫长,我看见自己的欲望,当月色笼罩在我身上的时候,我就会莫名地为自己的欲望颤抖。我开始幻想杀人的情形,想着血流的样子,想着血香甜的腥味,想着死亡发生时的快感……实在忍不住的时候,我会拿把刀子在身上划道口子,我感觉到的痛感很舒服,像遥远童年母亲的爱抚。血缓缓从我身上淌下来,我闻着它的气味,我觉得我慢慢平静下来……
  突然我看到了她上扬的嘴角,我想她在微笑,因为她很幸福;我想她在嘲笑,因为她鄙夷我的寂寞
  当我绕着玻璃缸走时,突然想起了杀她时的情形。
  那绝非我的本意,绝对不是。
  我在那拐角看到她母亲的时候,我已经很久没有猎物了。我觉得我嗜血得疯狂,我幻想着她在我跟前倒下,血慢慢地沿着她的身体散开,像一朵盛开的玫瑰。
  当猎物真的在我脚下倒下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阵细碎的脚步声……
  我躲在拐角的旮旯里。看着她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淌下,听着她歇斯底里的哀伤。
  我想起从前,我的童年。
  但随着我慢慢长大,我发现我童年的记忆在血的涤染下逐渐模糊……
  但是她倒下的那一瞬间,我又看到了我的从前。
  所有模糊的幻想的潜意识的记忆涌上我的心头,我感觉我想在看着一部遥远时代的默片,我的意识逐渐模糊……
  当我从幻想中醒来的时候,我发祥她躺在我的怀里,睁着无辜的双眼瞪着我。我想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人可以伤害她,我轻轻地呼唤她孩子……
  但是我仍然感到愧疚,我觉得我给她的爱并不完整。
  我决定让她幸福,让她拥有完满的一切。
  于是,我用一年的时间来寻找她的父亲,我要给她一份最好的父爱。这样的父爱没有苛责,没有毒打,有的只是顺从。
  因为死人是不会再怎么着的……
  我把她们一家盛在家里的玻璃缸里,因为她们是我到现在为止最好的猎物。
 
  我踱到镜前,我看着我栗色的长发,我感到莫名的孤独。
  明天是我的生日,我看着她们一家三口,我由衷觉得她们幸福,突然想起她鄙夷的笑。
  我想我应该为自己准备一份最好的礼物,为了我的寂寞,为了我的生日。
  
  我在酒吧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迷上了他,他站在台上唱着一首缓慢哀伤的歌,两眼忧郁。我头一回迷恋上这种节奏的歌,仅仅因为他。
  于是,我决定把他带回家,我想起了所有的童话,安徒生的、格林兄弟的,在所有故事的结尾公主和王子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要在今天我的生日成为一个公主,而我的王子会幸福地沉眠在我的怀里。然后我就不会再寂寞。
  
  当他一个人走出酒吧的时候,我轻轻地跟在他后面。
  在一个空无一人的街头,他突然停下来。在我以为他发现我的时候他掏出了一根烟,点上。
  我看着他悠然吐出的烟圈,缓缓上升,我在街头的拐角缓缓掏出了我的匕首。
  在我的幻想中,他已经躺在我的怀里,我要他安安静静地睡去,这个世界不再有痛苦,不再有伤害。
  我幻想匕首进入他身体那一刻,他忧郁的双眸因疼痛而变形的样子,我会为他高兴,因为他终于会明白疼痛是怎样的一种快乐。
  
    当我从幻想中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他的怀里,我感到一种奇异的快乐,我闻到了熟悉的香气,我的血液缓缓地从我的身体里淌出来……
  我听见他轻轻地说了一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
  后面的那一句话我再也没有机会听到,我轻轻地睡了过去。他自己嘀咕了一句,“我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栗色假发。”
    
  
  

左转 路过天堂

  已经开始忘了。
 已经开始麻木了。
 我在路口左转,我以为很快会到达目的地。
  但是我错了,左转,路没有尽头。
 
  
  在电话里,妈又跟我说工作的事。
  习惯了让家里人担心,我还是像以前一样长不大。
  基本上很难,妈的声音有点抑郁。
  我只是很郁闷。
 
  
  在某天跑完步回到宿舍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发愣。
  我不明白,我一直想要什么。
  我一直喜欢自我催眠  一直以为可以无所谓下去
  错了
  我只是轻轻地想起从前
  我想我之所以选择这样生活,之所以选择考研之类的
  只是我希望有一些不一样的生活
  像兰波说的  生活在别处
  我希望一点不一样的阅历
  突然想着  工作
  IT很累  但是这样的生活其实也并非
  不可忍受
  我想  我的一个故事会是这样开头的
  在灰蒙蒙的北京城里 杨二就这样天天在雾气里穿梭
  在这个世纪的开头  他就这样匆匆来去
  他就这样整天对着电脑不停地敲击键盘
  一些年后 遇到他的熟人看到的是这样一个人
  他的手支在胸前 背佝偻着 两眼无神地眯着
  轻轻地飘在雾气里 飘进了这个城市污秽不堪的公交车里去了
  ………………………………
 
  
  左转
  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冲我微笑
  我想  右转是否阳光更明媚
  笑   落寞地笑
  看着那张笑脸 感动莫名
  那样的微笑也许来自天堂
  决定
  左转 走到尽头

关于十年前的那片星空

  很多人已经模糊 很多事已经依稀  

  我依旧在守望十年前看过的那片星空   

  

  不晓的为了什么  

  只是懵懂地期待  

  期待有那么一天  重逢    

  

  我每天就这么迷迷糊糊的  

  没有人知道我的心里  

  是如何渴望  

  重回十年前    

 

  迷幻的星空下  

  我模糊地明了  

  这是异化的自由    

 

  很多人以为我就是这样五迷三道  

  无所谓  

  微笑  

  耸肩 离开    

  

  只是在夜里  

  一个人  

  抬头看天的时候  

  虔诚   

 

  十年前我就是这样  

  穿过了南方子夜潮湿的水汽  

  穿过了崎岖坎坷的田埂  

  抬头  

  看见了十年后  

  让我无限怀念的  

  明丽的星空    

 

  十年之后  

  那次凌晨的登山  

  在我的记忆里  

  完全凝缩成了  

  一场关于星空的回忆   

  在每一个难以入眠的夜里  

  总会走到窗前  

  看那方小小的天   

 

  十年后  

  我成为了这样的一个人  

  只能守望  

  只能希望  

  只能虔诚  

  在那小小的一方天空下  

  泪眼婆娑   

  (我们都是无力的,在回家的日子里一个人怀念十年前的我,注定的,怀念的,在每个醒来的夜,一个人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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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估计又会写得很长。这是我在三环上省钱时想到的.......
Sometimes,I sit there and look through the grass,I see life literally passing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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